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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4日(四)|羅馬書3:26

「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」 羅馬書3:26

April 4, 2024 • 文:宣教日引|粵語朗讀:沈小嵐,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
我們因信稱義,得與上帝和好,良心不再控告我們,撒但也不能再定我們的罪。回顧往事,我們會因過去的罪過深覺愧疚遺憾,但不擔心會有審判刑罰隨着我們,因為耶穌已在十架上用寶血還清我們的罪債,將有礙于我們得釋放的罪據完全撒銷。

我們單純地相信上帝必然是公義的,祂的公義是我們信心與平安的重要支柱。上帝是公義的,而罪的刑罰就是死,我們理當受死,降到硫磺火湖,但耶穌已為我們代受刑罰,在十字架上被釘死,所以任何接受救主耶穌的人,只要站在上帝兒子的地位上,便得以稱義,蒙上帝悅納。

基督徒的盼望在於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,祂成為我們的救主。我們知道世上沒有一個義人,而我們都是蒙恩的罪人,我們雖一無可取,但耶穌為我們披上義袍。我的信心不是建立在我是誰,或我的感覺怎樣,我信仰的基礎是根植於耶穌曾為我所做的,以及祂現在正為我做的。哈利路亞!